📅 2026-09-21 📰 来源:央视网 / 中国新闻网(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 阅读时长:约 1 分钟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食品销售《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直播宣传划出11项禁止性红线

市场监管总局9月17日发布与网络食品销售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针对直播电商平台、第三方平台、入网生产销售企业三类主体分别制定。直播电商平台被列11项禁止性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保健功能等。9月20日总局再发《婴幼儿配方食品标签标识问答》,重申《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2027年3月16日实施节点。

据央视网9月17日报道,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与网络食品销售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正式发布,标志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从'底线防守'向'精准防控'深化。管控清单将网络食品销售全链条拆解为最小工作单元,针对食品直播电商平台企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入网食品生产销售企业三类主体分别制定,要求各司其职、各有侧重。针对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清单专门列明十一项禁止性要求,包括: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或者设备设施明显改变食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误导消费者对食品的感官认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且不得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等。

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清单要求在开展实质性审查的基础上,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商家入网资质,应对虚假资质、冒用资质、'人证不一致'等问题。针对入网食品生产销售企业,清单紧扣从'进货'到'配送'的全流程管控。三份清单均要求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鼓励平台经营者之间共享失信黑名单信息。

另据中国新闻网9月20日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当日发布《婴幼儿配方食品标签标识问答》,明确标签调整后应依法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提示在《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之日(2027年3月16日)前生产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如标识内容违反法规禁止性规定则不得继续销售。原文链接:https://news.cctv.com/2026/09/17/ARTIv06SoK432vVhV2hw2fCp2609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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